为装饰自家小花园,梁平一男子采挖两棵红豆杉,获缓刑三年
2019-8-21 · 梁平微发布作为梁平区委、区政府政务人民号,由梁平区委宣传部主管,梁平区新闻中心承办。
采挖两棵树
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
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
但这确确实实是发生过的
案发地正是在梁平
8月16日,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、梁平法院探索创新的“就地生态修复司法机制”案件在我区公开宣判,该案由市二中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镇勇担任审判长。被告人张某某因采挖两棵红豆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
红豆杉
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。红豆杉属浅根植物,其主根不明显、侧根发达。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。是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,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。
案件回顾
法院审理查明,2017年3月初,被告人张某某以400元的价格购买了梁平区明达镇龙马村某村民的一株红豆杉。随后,张某某将其采挖并雇请他人运回家,栽种在自家花园里。
后来,张某某又在竹山镇的森林中采挖一株红豆杉,在搬运回家的过程中被发现。被告人非法采伐的两株野生红豆杉,经鉴定均为野生南方红豆杉,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。
案件发生后,张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,主动提出要进行生态修复。经过论证,市二中院最终确定了“修山抚育、补植复绿”的就地生态修复方案。根据该方案,被告人在案发地附近种植90棵黄葛树,并对案发地附近的20亩林地进行修山抚育,同时每月参加一次巡山护林活动,每年参加植树造林。
|